⒈ 清官署名。 清天聪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 康熙九年改为内阁。参阅《清通典·职官一》。
引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
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洪承畴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
1. 里面,与“外”相对:内部。内外。内定。内地。内阁。内行(háng )。内涵。
2. 称妻子或妻子家的亲戚:内人。内亲。内弟。
3. 亲近:内君子而外小人。
三读音:sān三sān(1)(量)数目;二加一后所得。(2)(量)表示多数或多次:~番五次。
院读音:yuàn院yuàn(1)(名)(~子;~儿)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场~|当~儿。(2)(名)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病~|产~|法~。(3)(名)指学院:国务~|敬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