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审判案件公文的开头用语。
⒈ 旧时审判案件公文的开头用语。
引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释看语》:“看得王可习父子亘古奇兇也。”
1. 使视线接触人或物:看见。看书。看齐。
2. 观察,判断:看病。观看。看好(根据市场情况,估计某种商品好销)。看透(透彻深刻地了解或认识。亦称“看破”、“看穿”)。看风使舵。
3. 访问,拜望:看望。看朋友。
4. 照应,对待:看重(zhòng )。看轻。看待。
5. 想,以为:看法。
6. 先试试以观察它的结果:做做看。
7. 提防,小心:别跑,看摔着。
8. 安排:看茶。看酒。看座。
得读音:dé,děi,de[ de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这个单位五脏六腑的毛病,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问题上,他就是目光如炬,看得远,想得深。
看得出来,村长的讲话稿是他自己写的,一点儿没有寻章摘句的痕迹。
这句诗的意思是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
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要把它看得过重。
此人一惯偷鸡摸狗,行同狗彘,谁能看得起他呢?
你把问题看得太复杂,想得太多,反而不敢动手,真是作茧自缚。
老李筟訾栗斯,畏妻如虎,看得出他够可怜的。
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讲究文从字顺,如果佶屈聱牙,没人看得懂,便失了作文的意义。
一个人做事出于好心,还是出于歹意,大家看得很清楚,用不着自己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