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造历”。亦作“造歷”。制订历法。
引《隋书·律历志中》:“宋氏元嘉,何承天造历,迄於齐末,相仍用之。”
唐傅仁均《陈修历七事表》:“臣今造歷,却推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则同,自斯以降,并无差爽。”
造zào(1)(动)做;制作:创~|建~|~纸。(2)(动)假编;捏造:~谣。造zào(1)(名)指相对两方面的人;法院里专用于诉讼的两方:两~|甲~。(2)(量)〈方〉农作物的收成或收成的次数:早~|一年三~。造zào(1)(动)前往;到:~访|登峰~极。(2)(动)成就:~诣|深~。(3)(动)培养:可~之才。
历读音:lì历lì(1)(名)经历;经过:来~|~时半年。(2)(形)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年|~代|~次|~届。(3)(量)遍;一个一个地:~访各校。历lì(1)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历法:阳~|阴~。(2)记录年月日节气的书表等:日~|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