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共同谋划。
引《三国志·魏志·程昱传》:“又兗州从事薛悌与昱协谋,卒完三城。”
《宋书·武帝纪中》:“谅以协谋乎人鬼,而以百姓为心者也。”
明唐顺之《三沙报捷疏》:“此实圣明玄威广远……督抚协谋,诸将用命之所致也。”
共同谋划。
协xié(1)(形)调和;和谐:~调|~和。(2)(形)共同;一同:~力。(3)(动)协助:~理|~办。
谋读音:móu谋móu(1)(名)主意;计谋;计策:阴~|足智多~。(2)(名)(动)图谋;谋求:~生|~害。(3)(名)(动)商议:不~而合。
于是宗戚旧臣,协谋以举义,正名以讨罪,揆诸统绪,属在藐躬。
秦王功名日盛,帝尝有意以代建成,建成内不自安,乃与元吉协谋,元吉欲先杀世民,复杀建成而代之。
唐代以前没有明文规定,宋代以推忠、佐理、协谋等美。
谅以协谋乎人鬼,而以百姓为心者也。
惜其乱势已成,不可救药,君臣相视,又不能同力协谋,以济斯难,惴惴然讲和之不暇。
外人皆言公与阉协谋,每事相通,今日之事,公宜防之。
明崇祯十七年正月,多尔衮以清帝名义致书大顺军,提出协谋同力并取中原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