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列举理由加以分辩。 《新唐书·杜羔传》:“京兆尹元义方责租赋不时,繫二县吏,将罪之。
引羔等辩列尤苦,尹不为纵。”
宋刘颜《辅弼名对序》:“或关治乱以发明,或繫安危而辩列。”
明李东阳《明故吏部尚书致仕赠尹公墓志铭》:“公不自辩列,惟引咎自责而已。”
辩biàn(动)辩解;争论:分~|争~|~论。
列读音:liè列liè(1)(动)排列:罗~|~队欢迎。(2)(动)安排到某类事物之中:~入议程。(3)(名)行列:站在最前~。(4)(量)用于成行列的事物:一~火车。(5)(名)类:不在此~。(6)(名)各;众:~国|~位观众。(7)(Liè)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