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 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 兴元二年正月罢停。参阅《旧唐书·食货志下》、《文献通考·征榷六》。
引《旧唐书·德宗纪上》:“﹝建中四年﹞六月庚戌,初税屋间架、除陌钱。”
亦省称“除陌”。 《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今市易之为虐,駸駸乎间架、除陌之事矣。”
除chú(1)(动)去掉:斩草~根。(2)(介)不算在内:~外。(3)(名)算术中用一个不是零的数把另一个数分成若干等份:六~二。(4)(名)台阶:庭~。(5)(动)封建时代指任命官员。
陌读音:mò陌mò(名)田间东西方向的道路;泛指田间的道路:~头杨柳。
钱读音:qián钱qián(1)(名)铜钱:一个~|~串儿。(2)(名)货币:银~|一块~。(3)(名)款子;费用:一笔~|饭~|车~|买书的~。(4)(名)钱财:有~有势|敛~|搂~|捞~。(5)(名)(~儿)形状像铜钱的东西:榆~儿|纸~儿。(6)(名)(Qián)姓。(7)(量)重量单位。十厘等于一钱;十钱等于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