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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史


十七史的词语
十七史的意思

词语解释: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引证解释:

⒈ 《旧唐书·经籍志》乙部正史类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后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共十三史。 宋人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称。参阅《宋史·艺文志二》、 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网络解释:

十七史

中国史学发展到宋朝,一共编著了正史十七部。称之为十七史。因此宋朝文天祥曾告诉元代丞相博罗:“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我今日非应博学宏词科,何暇泛论!”。
十七史释义
读音:shí

十shí(1)(数)数目;九加一后所得。(2)(形)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读音:qī

七qī(1)(数)数目。(2)(数)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共分七个“七”。

读音:shǐ

史shǐ(1)(名)历史:~学。(2)(名)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3)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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