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士禛的论诗主张。
⒈ 清王士禛的论诗主张。 明代前后七子于诗,言必称汉、魏 、盛唐,其弊流于肤廓;公安派以宋人矫七子之失,其弊又流于浅率。 士禛为了纠正两派的偏差,吸取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和宋严羽《沧浪诗话》的理论,创为神韵说。强调“兴会神到”,追求“得意忘言”,主张以清淡闲远的风神韵致为诗歌的最高境界。
神shén(1)(名)迷信的人指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也指能力、德行高超的人物死后的精灵:~位|财~。(2)(名)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有超人的能力:用兵如~。(3)(形)特别高超或出奇、令人惊异的:~速|~效。(4)(名)精神;精力:费~。(5)(名)(~儿)神气:~色|~情。(6)(形)〈方〉聪明;机灵:这孩子真~。(7)姓。
韵读音:yùn韵yùn(1)(名)本义:和谐悦耳的声音。(2)(名)韵母。(3)(名)情趣。(4)(名)(Yùn)姓。
说读音:shuō,shuì,yuè[ shuō ]1. 用话来表达意思:说话。说明。演说。解说。
2. 介绍:说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说媒。
3. 言论,主张:学说。著书立说。
4. 责备:数说。
5.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