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禁卫军之一。
⒈ 清代禁卫军之一。 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置,为皇帝的守卫扈从,设有总统大臣管理。全营均操习枪炮,故名。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四》。
火huǒ(1)基本义:(~儿)物体燃烧时所发的光和焰:(~儿)物体燃烧时所发的光和焰(2)指枪炮弹药:~器|~力|军~|走~。(3)火气:上~|败~。(4)形容红色:~红|~鸡。(5)比喻紧急:~速|~急。(6)(~儿)比喻暴躁或愤怒:~性|冒~|心头~起。(7)同‘伙’。(8)(Huǒ)姓。
器读音:qì器qì(1)(动)用具:瓷~|木~|~物。(2)(名)器官:消化~。(3)(名)度量;才能:~量|大~晚成。(4)(动)器重。
营读音:yíng营yíng(1)(动)谋求:~生|~救|~利。(2)(名)经营:~建|~造|~业|~国|公私合~。(3)(名)军队驻扎的地方:~盘|~帐|~安|~兵|~军|~露|~宿|~扎|~阵|集中~|步步为~。(4)(名)军队的编制单位;隶属于团;下辖几个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