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封建时代科举取士的八种科目。 唐代取士科目甚多,有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进士、明法、书学、算学及童子等科。八科,即指诸科中的八种。 宋初以九经、五经、开宝通礼、三礼、三传、三史、学究、明法为讲武殿复试八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制度》。
引《旧唐书·文苑传中·员半千》:“上元初,应八科举,授武陟尉。”
科举取士的八种科目:(1) 唐代为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进士、明法、书学、算学八科。见《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2) 宋初是九经、五经、开宝通礼、三礼、三传、三史、学究、明法八科。见《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
八bā(1)数目字:~成|~股|~卦。(2)不定数;表示多:~面玲珑。
科读音:kē科kē(1)(名)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牙~|眼~。(2)(名)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秘书~|财务~。(3)(名)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科kē(动)〈书〉判定(刑罚):~以罚金。科kē(名)古装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