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被征募服役的壮丁。
引明王廷相《雅述下》:“正统己巳之变,兵部徵各省兵入御虏……当时大臣建议,设立民壮,以备仓卒,法古兵出於农之义,三时在野力田,一时入城讲武,若有征调,即同正军。”
《醒世恒言·汪大尹火焚宝莲寺》:“﹝汪大尹﹞教左右唤进民壮快手人等,将寺中僧众,尽都绑缚。”
《明史·兵志三》:“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餘、民壮愿自效者, 陕西得四千二百人。人给布二匹,月粮四斗。”
⒉ 清代州、县官衙前卫兵。也叫壮班。
引清赵翼《陔馀丛考·民壮》:“今州、县官衙前给使者有民壮,餼于官而供役。”
《老残游记》第六回:“又有几个人穿着号衣,上写着‘ 城武县民壮’字样,心里知道这上房住的必是城武县了。”
民间临时召募的壮丁。
民mín(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2)(名)某族的人:藏~|回~。(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4)(名)民间:~歌|~谣。(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
壮读音:zhuàng壮zhuāng(名)姓。壮zhuàng(1)基本义:(形)强壮:(形)强壮(2)(形)雄壮;大:~观|~志。(3)(动)加强;使壮大:~胆|~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