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取gōuqǔ
(1)提取(与案情有关的人犯)
英bring (a criminal) before the bar⒈ 征取;征调。
引元王仲文《救孝子》第一折:“老夫王翛然,奉圣人之命,着往河南路勾还义细军,本合着有司家勾取,恐怕有司家扰民,老夫亲自勾军,来到此开封府西军庄。”
明郎瑛《七修类稿·国事五·靖难功》:“浙东袁珙,天下相法第一,乞假以其名隶尺籍,勾取到燕,使相之。”
⒉ 谓传讯、提审犯人。
引《明律·刑律·断狱》:“停囚待对者,虽职分不相统摄,皆听直行勾取。”
《红楼梦》第四回:“至次日坐堂,勾取一干有名人犯。”
⒊ 借指鬼卒勾摄人的灵魂。
引清采衡子《虫鸣漫录》卷一:“渠言鬼卒不能入人家,止待於十字路口,必取生魂入病者家勾取。”
1. 用笔画出符号,表示删除或截取:勾销。勾乙(在报刊书籍的某些词句两端画上像“乙”的记号,表示作为资料)。
2. 画出形象的轮廓,描画:勾画。勾勒。
3. 用灰、水泥等涂抹建筑物的缝(fèng ):勾缝。
4. 调和使黏,调味:勾芡。
5. 牵引,招引:勾引。勾通。
6. 停留,逗留:勾留。
7. 摄取:勾魂摄魄(形容使人心神摇荡,控制不住)。
8. 中国古代数学著作中称不等腰直角三角形中较短的直角边:勾股定理。
取读音:qǔ取qǔ(动)选取:~道|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