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被遗弃。
引《管子·中匡》:“计得地与宝而不计失诸侯,计得财委而不计失百姓,计见亲而不计见弃。三者之属,一足以削,遍而有者,亡矣。”
宋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重念巩无似,见弃於有司。”
清俞樾《古书疑义举例·文具于前而略于后例》:“后稷所以见弃之故,千古一大疑。”
⒉ 嫌弃我。
引唐薛调《无双传》:“仙客闻之,心气俱丧,达旦不寐,恐舅氏之见弃也。”
宋苏轼《与章子厚参政书》之二:“軾蒙恩如昨,顾以罪废之餘,人所鄙恶,虽公不见弃,亦不欲频通姓名。”
清李渔《怜香伴·女较》:“小娘子若不见弃,就留在敝衙,与小女结为姊妹何如?”
被抛弃。
1. 看到:看见。罕见。见微知著。见义勇为。见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见风。见习。
3. 看得出,显得出:见效。相形见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见上。见下。
5. 会晤:会见。接见。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见解。见地(见解)。见仁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见外。见教。见谅(原谅我)。见笑(被讥笑)。
弃读音:qì弃qì(动)放弃;扔掉。
虽则白漉回乃是贪财好利的反复小人,但他为人精明,岂有不知慕容大帅为人多疑,一朝见弃,后不复用。
见弃于人,被继母嫁去大杨村做了刘家老大的续弦。
此身皆托于足下,勿以他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
对人不侵犯,侵犯别人,必将见弃于人。
自从我丈夫坐冤狱以来,他算得上是一位处患难而不见弃的人。
吴主于是罢宴,夫人果见弃逐。
她回忆说:“为了平伏孤寂难耐的情绪;为了平息见弃于人的恐惧,我那时在寻求爱,但是都找错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