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佥事。官名。 宋代为各州府的幕僚。 金、元、明仍沿用,唯职掌有别。至清渐废。
引《金史·百官志二》:“西上閤门使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签事一员,从六品,掌赞导殿庭礼仪。”
《金史·百官志三》:“承安四年罢咸平分司,使在上京,副在东京,各设签事一员。”
1. 亲自写姓名或画上符号:签名。签字。签到。签发。签收。签署。签押。签订。
2. 简要地写出意见:签注。签呈。签证。
3. 用竹木等物做成的细棍或片状物:牙签儿。
4. 书册里作标志的纸片或其他物体上作标志的东西:书签。标签。
5. 粗粗地缝合起来。
6. 用于占卜或赌博的细长竹片或细棍:签筒。求签。
事读音:shì事shì(1)基本义:(~儿)(名)事情:(~儿)(名)事情(2)(~儿)(名)事故:出~。(3)(~儿)(名)职业;工作:找~儿。(4)(名)关系或责任:回去吧;没有你的~了。(5)(动)〈书〉侍奉:~父母。(6)(动)从事:大~宣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