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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


警政的词语
警政的意思

词语解释:

1.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2.清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政﹑警法﹑hAo86.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

引证解释:

⒈ 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引《清史稿·食货志一》:“而石首、监利,光绪末釐出厂地二万餘亩,俱令招垦,以租息济警政小学。”

⒉ 清代官署名。原属民政部,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之一。职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 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为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之一。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六》。

国语词典:

警察在法律规范内所执行的相关事务。

如:「政府将在近日内会同警政高层单位召开全国性的治安会报。」

网络解释:

警政

警政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jǐng zhèng,是指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
警政释义
读音:jǐng

警jǐng(1)(动)戒备:~惕|~戒。(2)(形)(感觉)敏锐:机~|~觉。(3)(动)使人注意(情况严重):~报|~告。(4)(名)危险紧急的情况或事情:火~|报~。(5)(名)警察的简称:民~|交通~。

读音:zhèng

政zhèng(1)(名)本义:政事;政治:政事;政治(2)(名)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3)(名)指家庭或团体的事务。(4)(名)(Zhènɡ)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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