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抱持案牍。谓办理公文。
引明宋濂《京畿乡试策问》:“今世之吏,数倍於前,事繁政紊,案牘纷然…… 刘炫所谓老吏抱案而没者也。”
章炳麟《代议然否论》:“总统更移,自臺阁以至抱案之吏,无不随之更调。”
抱bào(1)本义:(动)用手臂围住:(动)用手臂围住(2)(动)初次得到(儿子或孙子)。(3)(动)领养(孩子)。(4)(动)〈方〉结合在一起:~成团。(5)(动)〈方〉(衣、鞋)大小合适:这双鞋~脚儿。(6)(动)心里存着(想法、意见):青年人都~着远大的革命理想。(7)(量)表示两臂合围的量:一~草。
案读音:àn案àn(1)(名)(~子)狭长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板|~秤。(2)(名)(~子)案件:~子。(3)(名)案卷;记录:~卷|病~|档~。(4)(名)提出计划、办法或其他建议的文件:方~|提~。(5)(名)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