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攻克,平定。
引《诗·周颂·桓》:“桓桓武王,保有厥土,于以四方,克定厥家。”
郑玄笺:“能定其家先王之业,遂有天下。”
《后汉书·桓帝纪》:“既建明哲,克定统业,天人协和,万国咸寧。”
唐杨炯《唐恒州刺史建昌公王公神道碑》:“南阳克定,应图讖而作司空。”
元刘壎《隐居通议·地理》:“得公佩剑,杂而冶之,即成神器,可克定天下。”
《南史·檀道济传》:“道济虽不剋定河南,全军而反,雄名大振。”
《梁书·武帝纪下》:“今汝、潁剋定,可依前代故事,以悬瓠为豫州,寿春为南豫。”
《旧唐书·高祖纪》:“重以薛举、武周、世充、建德,皆上稟睿算,幸而剋定。”
安定、平定。
克kè(1)(动)本义:攻破;攻下据点;战胜。(2)(动)能:~勤~俭|不~分身。(3)(动)克服;克制:~己|以柔~刚。(4)(动)消化:~食。克kè(动)严格限定(期限):~期动工|~日完成。也作“刻”。另见kēi。克kè(量)公制重量或质量单位;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旧称公分。克kè藏语容量单位;一克青稞约二十五斤。也是地积单位;播种一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克地;一克地约合一市亩。
定读音:dìng定dìng(1)基本义:(形)平静、稳定:心神不~。(2)(动)决定;使确定:~计划。(3)(动)约定:~单。(4)(形)已经确定的、不改变的:~下来。(5)(形)规定的:~规。(6)(副)必定;一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