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mínshì
(1) 有关民法之事
例民事权利英civil;be related to civil law(2) 参看“民法”
(3) 农事;民间的事情
例民事不可缓也英farm work;civil⒈ 犹国政。
引《国语·鲁语上》:“舜勤民事而野死。”
汉应劭《风俗通·皇霸·五伯》:“夏后太康娱於耽乐,不循民事,诸侯僭差。”
汉荀悦《申鉴·政体》:“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不虚用,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为养生。”
清唐甄《潜书·柅政》:“曷若量己之力……以其半勤民事,察农桑,筑圩防,计丰凶,除奸慝,则民亦少害矣。”
⒉ 泛指民间诸事;民政事务。
引《礼记·月令》:“﹝仲秋之月﹞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
宋苏轼《答宋寺丞书》:“至於吏道、法令、民事、簿书、期会,尤非所长,素又不喜从事於此。”
《宋书·百官志上》:“司徒,一人,掌民事。”
⒊ 指力役之事。
引《书·太甲下》:“无轻民事惟难。”
孔传:“无轻为力役之事。”
⒋ 指农事。
引《孟子·滕文公上》:“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而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文选·张衡<东京赋>》:“日月会於龙狵,恤民事之劳疚。因体力以息勤,致欢忻於春酒。”
薛综注:“谓田事毕,休民力、息勤劳也。”
⒌ 泛指民间生活情事。
引《汉书·循吏传序》:“及至孝宣,繇仄陋而登至尊,兴于閭阎,知民事之囏难。”
晋干宝《<晋纪>总论》:“节理人情,恤隐民事。”
⒍ 有关民法的。
例如: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
农事。
民mín(1)(名)人民:~办|~变|~兵|吊~代罪|劳~伤财|全~皆兵。(2)(名)某族的人:藏~|回~。(3)(名)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农~|渔~|牧~。(4)(名)民间:~歌|~谣。(5)(名)非军人;非军事的:军~团结|拥政爱~。
事读音:shì事shì(1)基本义:(~儿)(名)事情:(~儿)(名)事情(2)(~儿)(名)事故:出~。(3)(~儿)(名)职业;工作:找~儿。(4)(名)关系或责任:回去吧;没有你的~了。(5)(动)〈书〉侍奉:~父母。(6)(动)从事:大~宣扬。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强化和完善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也迫在眉睫。
国际儿童拐骗事件的民事问题海牙公约。
对于不当职务行为的民事责任分配存在着不同的学说和立法例。
民事证明标准的改革方向应为法律真实下的高度盖然性,但在实际操作中仍要遵循相关的适用规则。
最后,笔者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几个主要问题的重构提出了自己的粗浅看法。
民事强制执行是解决民事纷争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重要途径,确保着国家裁判制度的威信和权威。
释明权制度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在马里兰州,除了犹太人,天主教徒拥有所有民事权利。
本文重点在于对其进行内在的透析,以期对我国民事诉讼答辩状的改革有所启示。
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民事侵权的情况,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国家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合同违约纠纷中的权利人等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却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