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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遗诏


顺治遗诏的意思

词语解释:

是顺治帝去世后,由朝廷公布的遗诏,历数他当政期间的十四条错误。应当说,这十四条“罪己诏”,有的是顺治帝自己的意思,有的部分是自己的意思,有的完全不是自己的意思——或是皇太后的意思,或是辅政大臣的意思。
顺治遗诏释义
读音:shùn

(1)(动)本义:顺着。(2)(动)向着同一个方向:~风。(3)(动)依着自然情势(移动);沿(着):~大道走。(4)(动)使方向一致;使有条理次序:这篇文章还得~一~。(5)(动)趁便;顺便:~手关门。(6)(动)适合;如意:~心|~眼。(7)(动)依次:~延。(8)(动)顺从:归~。(9)(动)姓。

读音:zhì

治zhì(1)基本义:(动)治理:(动)治理(2)(形)指安定或太平:~世。(3)(名)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所|府~。(4)(动)医治:~病。(5)(动)消灭(害虫):~虫|~蝗。(6)(动)惩办:~罪。(7)(动)研究:~学。(8)姓。

读音:yí,wèi[ yí ]

1.遗失。

2.遗失的东西:路不拾~。

3.遗漏:~忘。补~。

4.留下:~迹。~憾。不~余力。

5.专指死人留下的:~容。~嘱。~著。

6.排泄大小便或精液(多指不自主的):~矢。~尿。~精。

读音:zhào

诏zhào(1)〈书〉(2)本义:(动)教诲;告诉;告诫。(3)(名)诏书;皇帝颁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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