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或天理所不能容许。
道理所不能允许。
南朝·齐·僧佑《弘明集·桓玄》:“既理所不容,亦情所不安。”
合情合理
理所不容作谓语、定语;用于无理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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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lǐ(1)本义:治玉。(2)(名)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3)(名)道理;事理。(4)(名)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5)(名)管理;办理。(6)(动)整理;使整齐:~发|~一~书籍。(7)(动)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表示意见(多用于否定):路上碰见了;谁也没~谁|置之不~。(8)(Lǐ)姓。
所读音:suǒ[ suǒ ]1.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3.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6. 姓。
不读音:bù[ bù ]
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容读音:róng[ róng ]1. 包含,盛(
):容器。容量( )。容积。容纳。无地自容。2. 对人度量大:容忍。宽容。
3. 让,允许:容让。不容人说话。
4. 相貌,仪表,景象,状态:容止。容颜。容光。容貌。仪容。军容。市容。阵容。姿容。
5. 或许,也许:容或。
6.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