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评定谥号的法则。上古有号无谥, 周初始制谥法,至秦废。 汉复其旧,历代因之,至清止。参阅《逸周书·谥法》、《通志·谥略》、 明吴讷《文章辨体序题·谥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部·政书类》。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自今已来,除謚法。朕为始皇帝。”
⒉ 称号。
引唐道宣《续高僧传·译经四·玄奘》:“言戒日者,謚法之名。此方薨后,量德以赠;彼土初登,即先荐号,以灭后美之徒虚名耳。”
鲁迅《伪自由书·文章与题目》:“所以再要出新花样,就使人会觉得不是人话,用现在最流行的谥法来说,就是大有‘汉奸’的嫌疑。”
按死者行迹立号之法,以表彰其行为事迹。始于周,废于秦,汉时又恢复其法,沿至清末始废。
谥shì(名)我国古代;在最高统治者或其他有地位的人死后;给他另起称号。
法读音:fǎ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