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chánzú
(1) 把女孩子的脚用长布条紧紧缠住,使脚畸形变小,以为hAo86.美观,这是旧时的陋俗
英foot-binding⒈ 旧时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陋习。女子以布帛紧束双足,使足骨变形,脚形尖小成弓状,以此为美。相传南唐李后主令宫嫔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作新月状,由是人皆效之。一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时。 太平天囯曾禁止缠足。辛亥革命后,缠足陋习始逐渐废绝。参阅宋张邦基《墨庄漫录》、 明陶宗仪《辍耕录·缠足》等。
引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丹铅新录八·双行缠》:“自《墨庄漫録》以缠足始五代,诸小説所见皆同,余旧颇疑之。”
严复《原强》:“至于缠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乐为也,拘于习俗,而无敢畔其范围而已。”
夏衍《<教子篇>补》:“她今年六岁,在过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着缠足的年纪了。”
旧时妇女用布帛紧裹双足,使之纤小,以为美观。缠足之风,始于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国。《通俗常言疏证.妇女.缠足》引《墨庄漫录》:「妇人之缠足,传记皆无所出。惟齐东昏侯,有凿金为莲花,令潘妃行其上一事,而不言其足若何。惟唐镐咏李后主宫嫔窅娘诗云:『莲中花更好,雪里月常新。』以此知扎脚自五代始也。」也作「缠脚」。
1.缠绕:~线。用铁丝~了几道。
2.纠缠:琐事~身。胡搅蛮~。
3.应付:这人真难~,好说歹说都不行。
足读音:zú足zú(1)(名)脚;腿:~迹|~球|画蛇添~。(2)(名)器物下部形状像腿的部分:鼎~。足zú(1)(形)充足;足够:~额|~金|~数|~月|富~|丰衣~食。(2)(副)够得上某种数量或程度:菜~有十斤。(3)(副)足以(多用于否定式):不~为凭|微不~道。
近一千年的中国,年轻的姑娘为了和达官贵人一续姻缘,被迫缠足,因为她们自然生长的“大脚”被看作是未开化、乡村气。
宋代缠足之风盛行,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缠足是封建时代妇女最痛苦的事,还要缠得像三寸金莲那样,更是苦不堪言了。
宋恕还主张禁缠足、禁娼业及婚姻平等自主。
因为后面有专门一章叙述“缠足”,因此这里省略不提。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们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
这种强迫性质的做法会破坏脚的足底弓,缠足后,妇女行走时会有同样的小碎步。现在缠足是违法行为。
缠足、凿齿、肉体上穿孔、皮肤上扎针等多种形式的自残装饰习俗,是特定社会环境中诸多因素的产物。
给中国妇女带来巨大痛苦的缠足究竟起于何时一直没有准确的说法,有南北朝说,也有五代南唐说,总之在南宋年间已积习成俗,到清末已有千年之久了。
比如张之洞称,因为缠足,中国两万万妇女“废为闲民谬民”“不能直立,不任负载,不利走趋,所作之工,五不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