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上古关于征伐刑戮之事的书。李,通“理”。
引《汉书·胡建传》:“《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姦人,姦人者杀。’”
颜师古注:“李者,法官之号也。总主征伐刑戮之事也,故称其书曰《李法》。”
⒉ 泛指法律。
引章炳麟《代议然否论》:“申李法,定约束,其事固专为致用,非执权者,又莫能行也。”
李lǐ(1)(名)(~子)小乔木;果实球形;黄色或紫红色;是普通水果。(2)(名)(~子)这种植物的果实。(3)(名)(Lǐ)姓。
法读音:fǎ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