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伏辨”。
⒈ 亦作“伏辨”。表示认罪的书面供词。
引宋吕陶《奏为乞复置糺察在京刑狱司并审刑院状》:“不过引囚读示,再取伏辩而已。”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五:“你如今只将我这三百两利钱出来还我,修理庄居,写一纸伏辨与我,我们便净了口。”
许杰《贼》:“捉到一个贼,总要留个伏辩的。”
悔过书。《文明小史.第三回》:「不要伤他性命,只要叫他写张伏辩与我们。」也作「服辩」。
伏fú(1)(动)身体向前靠在物体上;趴:~案。(2)(动)低下去:起~|此起彼~。(3)(动)隐藏:潜~|~击|昼~夜出。(4)(名)初伏、中伏、末伏的统称;伏天:入~|初~|三~天。(5)(动)屈服;低头承认:~输|~罪。(6)(动)使屈服;降伏:降龙~虎。(7)(Fú)姓。(8)伏特的简称。
辩读音:biàn辩biàn(动)辩解;争论:分~|争~|~论。
元吉逼世民喝毒酒,尉迟恭逼元吉写下伏辩。
“这时,保良所的工作人员就会责令丈夫书写‘伏辩’,保证今后善待妻子。
加以留心政事,朝夕不倦,摘伏辩奸,多得其理。
第一,要他写张伏辩,服输认错,不得再犯;第二,邀约文武,与佘元帅赔话;第三,罚他拿出俸银,与我这妹妹重修妆阁,有修起一座梳妆楼来!
诉状、答辩状、书证之类的诉讼文书也只是以花押为证,像“伏辩”这样的认罪书也只要画花押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