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女伎 ”。女乐,歌妓。
即女歧,传说中的神女。
⒈ 亦作“女伎”。女乐,歌妓。
引《晋书·王敦传》:“时王愷、石崇以豪侈相尚, 愷尝置酒, 敦与导俱在坐,有女伎吹笛小失声韵, 愷便敺杀之。”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王丞相作女伎,施设床席, 蔡公先在坐,不説而去。”
《魏书·高阳王雍传》:“灵太后许赐其女妓,未及送之, 雍遣其阉竪丁鹅自至宫内,料简四口,冒以还第。”
唐韩愈《顺宗实录二》:“癸酉,出后宫并教坊女妓六百人。”
清王晫《快说续记》卷二:“达官家多畜女伎。”
⒉ 即女歧,传说中的神女。参见“女歧”。
引南朝梁江淹《遂古篇》:“女妓九子,为氏先兮。”
1. 女性,与“男”相对。古代以未婚的为“女”,已婚的为“妇”。现通称“妇女”:女人。女士。女流(含轻蔑意)。少(shào )女。
2.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旧读nǜ)。
3.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婺女”、“须女”。
妓读音:jì妓jì(名)妓女;旧社会里被迫卖淫的女人。~女|~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