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校勘整理。
引《汉书·刘歆传》:“孝成皇帝閔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臧,校理旧文。”
唐岑参《送魏升卿擢第东都因怀魏校书陆浑乔潭》诗:“魏侯校理復何如,前日人来不得书。”
⒉ 论理,讲理。
引南朝宋颜延之《庭诰之》:“达见同善,通辩异科,一曰言道,二曰论心,三曰校理。言道者本之於天,论心者议之於人,校理者取之於物。”
⒊ 审察治理。
引《北齐书·崔昂传》:“昂校理有术,下无奸伪,经手歷目,知无不为,朝廷叹其至公。”
⒋ 古代官名。执掌校勘整理宫廷藏书。 唐置集贤殿校理, 宋因之。 元、明废。 清置文渊阁校理,掌注册点验。
校订整理。
1. 学堂,专门进行教育的机构:校园。校长。
2. 军衔的一级,在“将”之下,“尉”之上。
3. 古代军队编制单位:校尉(统带一校的军官)。
理读音:lǐ理lǐ(1)本义:治玉。(2)(名)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3)(名)道理;事理。(4)(名)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5)(名)管理;办理。(6)(动)整理;使整齐:~发|~一~书籍。(7)(动)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表示意见(多用于否定):路上碰见了;谁也没~谁|置之不~。(8)(Lǐ)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