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选拔官吏的法规。
引《新唐书·选举志下》:“至於銓选,其制不一……而废置不常,选法又不著,故不復详焉。”
选xuǎn(1)(动)挑选:筛~。(2)(动)选举:~民。(3)(名)被选中了的(人或物):入~|人~。(4)(名)挑选出来编在一起的作品:文~|诗~|民歌~。
法读音:fǎ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