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分yúfèn
(1)逾越,超出自己本分
例逾分的要求英even more⒈ 亦作“踰分”。超越本分;过分。
引《尉缭子·将令》:“左中右军,皆有分职,若逾分而上请者死。”
《陈书·姚察传》:“顷来忝窃,久知逾分,特以东朝攀奉,恩纪谬加。”
唐段成式《剑侠传·任愿》:“数口之家寒绵暑葛,日食膏鲜,自谓踰分。”
清包世臣《再与杨李子书》:“然奬借逾分,又有未甚喻意之处,故復进以相开,惟足下照察。”
《“五四”爱国运动资料·上海罢市实录》:“所望各商界本此精神,为国珍重,勿为懦怯之举动,勿存逾分之心思,勿一往直前,勿虎头蛇尾,则罢市七日之光荣,永保而不坠矣。”
过分。
如:「对于你这样逾分的要求,我是不可能接受的。」
逾yú(1)(动)超过:~常|~期|~限|年~古稀|不可~越。(2)(副)更加:~甚。
分读音:fēn,fèn[ fèn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同知太常礼院正好负责礼、乐工作,当然对非礼逾分的事更是不能容忍。
无处不施舍,并且那样乐于施舍的他,这时却觉得那种奢望是逾分的,并且是丑恶的。
斯乃大钧播物,毫发并施其生;小人逾分,后世必婴其祸。
一个人要是看轻了自己的根本,难免做出一些越限逾分的事来;枝叶脱离了树干,跟着也要萎谢,到后来只好让人当作枯柴而付之一炬。
杨光远围广晋,处让数以军事衔命往来,光远奏请多逾分,帝常依违,维翰独以法裁折之。
其逾分故相抄掠,我则发兵,各问其罪。
勃勃奉上慢,御众残,贪暴无亲,轻为去就,宠之逾分,终为边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