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帝王用于仪仗、祭祀的器物。
引《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葆车、舆輦,於是法物始备。”
李贤注:“法物谓大驾卤簿仪式也。”
《旧唐书·殷盈孙传》:“其神主、法物、乐悬,皆盈孙奏重修製,知礼者称为博洽。”
清任安上《与吴拜经书》:“非止翁老人亲笔记载,世且认河汾贋鼎,为商周法物,未免厚诬。”
⒉ 宗教礼器、乐器及依法使用的器具。参见“法器”。
引南朝梁慧皎《高僧传·义解一·慧远》:“今往常所用鍮石双口澡鑵,可备法物之数也。”
唐王勃《益州绵竹县武都山净惠寺碑》:“法物繇其大备,盛德所以相寻。”
⒊ 施展法术之物。
引《水浒传》第八九回:“宋江传令已罗,众将各各遵依。一面儹造雷车已了,装载法物,推到阵前。”
⒋ 指技艺制作之物。
引清王韬《原道》:“泰西诸国今日所挟以凌侮我中国者,皆后世圣人有作,所取以混同万国之法物也。”
佛门所使用的一些器具。如钟、磬、木鱼、鼓之类。
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
物读音:wù物wù(1)(名)东西:~品|宝~。(2)(名)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议。(3)(名)内容、实质:言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