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fǎbì
(1) 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1948年为金圆券所代替
英paper currency issued by the KMT government from 1935 onwards⒈ 由国家以法律赋予强制通用力的货币。特指国民党政府1935年11月实行币制改革后,法定由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大银行发行流通的纸币。
引巴金《寒夜》九:“四磅奶油大蛋糕法币一千六百元。”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一部十二:“只要把伪法币伪金圆券变成货,那一定赚钱。”
法律赋与强制通用的货币。如本位货币、辅币等。
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
币读音:bì币bì(名)货币:硬~|银~|纸~|人民~。
孙科政府的造币工厂,夜以继日地印刷着面值百万的金圆券,以强制性手段兑换民间的黄金、光洋、法币和其他硬通货,以满足那些军中大佬们的逼债。
英镑当时正对美元贬值,也就连累法币跟着一同贬值。
但在当时抗日根据地里流通着的,不仅有法币,还有几省的地方流通券,以及各县自制的土票。
我刚到中国的时候,一美元可兑换蒋介石的法币七千元,现在涨到了三十万元。
鬼子占领区,兴日元、日本人发行的联银券和大洋,法币人家不认。
所谓币制改革,简单来说,即是以金圆券替代市场上流通的法币和东北流通券,人民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和外币,也必须限期兑换成金圆券。
士兵的月饷只有法币十四元,还要扣除副食,只够在街上吃四碗面。
同时,关外的待遇较高,国民政府在东北发行了一种流通券,换法币为一比十三。
金圆券颁行了,法币三百万对金圆券一,合成金圆券四毫一丝;金圆二对银元一,合成银元二毫零五息。
简报作家,詹姆斯格兰特,作者和出色的黄金分析,声称黄金是优于联储发行“法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