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赋税和徭役的合称。 中国古代,赋初指兵赋。 春秋后期,各国逐渐从田亩征赋,赋和税渐趋混合。 秦汉以后,赋指按户口征收的税,徭役则另行征发,赋和役始有明显区别。 明代以后,将按户口征发的徭役折征银两,把丁税并入田赋,至清则以赋役为田租的专称。
引《六韬·盈虚》:“其赋役也甚寡。”
《新唐书·食货志二》:“国家赋役之法,曰租、曰调、曰庸。”
《清史稿·食货志二》:“世祖入关,首免都城居民被兵者赋役三年。”
⒉ 分配徭役。
引《资治通鉴·唐僖宗乾符三年》:“西川节度使高駢筑成都罗城,使僧景仙规度,周二十五里,悉召县令庀徒赋役,吏受百钱以上皆死。”
胡三省注:“赋,布也;分布使之就役也。”
赋税和徭役。
赋fù(1)(动)(上对下)交给:~予。(2)(名)旧指田地税:田~|~税。(3)(名)我国古代文体;盛行于汉魏六朝;是韵文和散文的综合体。(4)(动)做(诗、词):~诗一首。
役读音:yì役yì(1)(名)需要出劳力的事:劳~|徭~。(2)(名)兵役:服~|现~|退~|预备~。(3)(动)驱使:奴~。(4)(名)旧时指供使唤的人:仆~|衙~。(5)(名)战争;战役。
监军沮授上前说道,主公,这几年来讨伐公孙瓒,连年兴兵,百姓疲惫不堪,仓库无有积蓄粮草,赋役十分沉重。
及边事吃紧,军费开支陡然增加,对人民的征敛就愈其苛重国家自陕西用兵以来,赋役烦重。
清初赋役制度沿袭明末“一条鞭法”,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却是多种赋役制度并行。
其广南小州,有试秩通判兼知州者,职掌倅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一条鞭法的颁行堪称中国赋役制度变迁历程中的一次重大变革。
捐千金,创义团,储公廪。
他不知道,管事人凭本子向他表明,依照他的意志租金已减少三分之一,同时本地的赋役却增加了一半。
第一部分,考述清代的赋役全书的纂修过程及其地位。
在这一过程中,贡纳、兵役、赋税始终是政府对少数民族征发赋役的主要形式。
即国家将土地分给农民,农民对国家承担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