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fēnquán
(1)行政、立法、司法权各由彼此独立的部门行使的原则
英separation of powers(2) 中央政府与各省之间权力分开的原则
英division of powers⒈ 分散权力。
引《后汉书·陈王传论》:“故推卓(董卓 )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间不为狙诈。”
唐李观《上宰相安边书》:“兵有专制则毕力,将无分权则成功。”
陶菊隐《记者生活三十年》第二章:“袁(袁世凯 )把他们打入冷宫后,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
政府中不同性质的统治权功能的分离,称为「分权」。如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分由不同的、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权读音:quán权quán(1)(名)〈古〉秤锤。(2)〈书〉(动)权衡:~其轻重。(3)(名)权力:当~|有职有~。(4)(名)权利:人~|公民~|选举~|发言~。(5)(名)有利的形势:主动~|制空~。(6)(动)权变;权宜:~谋。(7)(副)权且;姑且:~充|死马~当活马医。(8)姓。〈古〉又同“颧”。
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处分权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权利。
第二,将船长、机长那样的紧急处分权,也赋予医院院长。
因此,科学合理的民事撤诉制度是保障当事人处分权,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
其次,采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处分权的历史和现状。
出卖人处分权不影响其买卖合同的效力。
视企业经营性质,看组织结构是否适当的集中或分权。
在利改税完成后,以“分灶吃饭”的分权方式扩大地方政府的经济资源支配能力。
其二是有关当事人处分权理论。
首先对作为释明权基础的辩论主义与处分权主义进行了介绍。
通过对荣事达集团母子公司管理模式的研究,作者认为母子公司管理模式的选择,实质上就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是采用集权还是分权管理模式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