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按品级授予官吏作俸禄的公田。 北魏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均田,地方官吏也按级分给公田,为授职分田之始。 隋时已有职分田之称,以后历代相沿,唯授田数量各有增减。职分田于解任时移交后任,不得买卖。官吏受田佃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 明以后废除,但仍有养廉田、庄田等名目。
引《隋书·食货志》:“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六品二顷五十亩。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
亦省称“职田”。 唐白居易《议百官职田策》:“臣伏以职田者,职既不同,田亦异数。”
宋王安石《户部郎中赠谏议大夫曾公墓志铭》:“扬州守职田,岁常得千斛,然遣吏督贫民耕,民苦之,公不使耕。”
宋高承《事物纪原·利源调度·职田》:“《孟子》曰:‘卿已下必有圭田。’《礼·王制》曰:‘圭田无征。’《周官》亦有大夫之采地。此职田之起也。 晋有芻藁之田, 后魏给公田, 北齐自一品已下各有差。 武德元年十二月制外官各给职分田,则职田之名, 唐始有之也。”
职zhí(1)本义:(动)记。(2)(名)职位:~别|~称|~分|~官|~衔|~志|~责。(3)(代)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等奉命。(4)(动)掌管:~掌。(5)(连)〈书〉由于:~是之故|~此而已。
分读音:fēn,fèn[ fèn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田读音:tián田tián(1)姓:~老头|老~头。(2)(名)田猎:田径赛。(3)(名)田地:~埂|~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