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以刑律晓谕民众,使大家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辅助教化之所不及。
引语出《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唐张说《起义堂颂》:“明刑弼教,道尊老氏。”
彰明刑罚,以辅助教育。
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尚书 大禹漠》:“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
明刑弼教,道尊老氏。(唐 张说《起义堂颂》)
明刑弼教联合式;作谓语;含褒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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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亮,与“暗”相对:明亮。明媚。明净。明鉴(a.明镜;b.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c.明察)。明灭。明眸。明艳。明星。明珠暗投(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
2. 清楚:明白。明显。明晰。明了。明确。明朗。
3. 懂得,了解:明哲保身。不明事理。深明大义。
4. 公开,不隐蔽:明说。明讲。明处。
5. 能够看清事物:明察秋毫。耳聪目明。眼明手快。
6. 睿智:英明。贤明。明君。
7. 视觉,眼力:失明。
8. 神灵,泛指祭神供神之物:明器(殉葬用的器物,亦作“冥器”)。
9. 次(专指日或年):明日。明年。
10. 中国朝代名:明代。
11. 姓。
刑读音:xíng[ xíng ]1. 对犯罪的处罚: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刑讯。受刑。刑具。
弼读音:bì弼bì(动)〈书〉辅助:辅~。
教读音:jiào,jiāo[ jiào ]1. 指导,训诲:教习。教头。教正。教师。教导。管教。请教。教学相长。因材施教。
2. 使,令:风能教船走。
3. 指“宗教”:教士。教主。教皇。教堂。
4. 姓。
我们采用明刑弼教的方法,正面佯攻,主力转移。
其创刑、造狱,倡导明刑弼教以化万民的思想为四千多年来中国各个时期制定、完善、充实各项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历史上被人们喻为“圣臣”。
古人说‘明刑弼教’,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法律儒家化表面上为明刑弼教,骨子里则为以礼入法,怎样将礼的精神和内容窜入法家所拟订的法律里的问题。
他毕生倡导明刑弼教,教化万民,开创了东方司法文化的先河,是公认的华夏司法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