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校仇2”。
一人独校为校,二人对校[.好工具]为雠。谓考订书籍,纠正讹误。
比试;比较。
⒈ 亦作“校仇”。 一人独校为校,二人对校为雠。谓考订书籍,纠正讹误。
引汉刘向《<管子>序》:“所校讎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
唐韩愈《送郑十校理序》:“秘书,御府也,天子犹以为外且远,不得朝夕视,始更聚书集贤殿,别置校讎官,曰学士,曰校理。”
《宋史·职官志四》:“﹝元祐三年﹞十二月,詔礼部,本省长贰定校讐之课,月终具奏。”
清吴翊《洞庭山馆呈司寇东海公》诗之二:“锦堂恩詔许归休,妙选宾僚佐校讐。”
章炳麟《国故论衡·明解故上》:“自隋以降,书府失其守,校讎之事,职诸世儒。”
⒉ 比试;比较。
引清和邦额《夜谭随录·潘烂头》:“或谓潘曰:‘汝素以术自衒,今天师至矣,敢与之校讎乎?’”
鲁迅《书信集·致蒋抑卮》:“事物不相校讎,輒昧善恶。”
校对书籍,以正误谬。汉.刘向〈管子书录〉:「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言:所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也作「校勘」。
1. 比较:校场。
2. 查对、订正:校勘。校订。校对。
雠读音:chóu1.校对文字。
2.“讎”,也作“仇(chóu)”的异体字。
编辑们在对稿件进行校雠。
这一学派激烈批评狭义校雠学及目录学。
传统上,目录学是与校雠、版本等学科共同发展起来的,在治学术史和文化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张舜徽先生对历史文献学理论的探索,是从推究“校雠”本义开始的。
从搜集到整理书籍,他们作了大量细致的校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