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正税以外的各种摊派。
引清马建忠《复李伯相札议中外官交涉仪式洋货入内地免厘禀》:“然后可截长补短,一律减至值百抽十,外加各色杂捐,似可当釐金之入。”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四编第三章第四节:“豁免捐税布告中规定:……免征本年和历年积欠的田赋,免缴除供地方所用以外的杂捐。”
杂zá(1)(形)多种多样的;混杂的。(2)(动)混合在一起;搀杂。
捐读音:juān捐juān(1)(动)舍弃;抛弃:~弃|~生(舍弃生命)|~躯。(2)(动)捐助:~献|~钱|募~。(3)(名)税收的一种名称:车~|上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