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释:
指旧时豪绅政权除抽收原有田赋外,另行苛hAo86.剥农民的田亩捐。
引证解释:
⒈ 指旧时豪绅政权除抽收原有田赋外,另行苛剥农民的田亩捐。
引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都’管辖的人口有一万至五六万之多,有独立的武装如团防局,有独立的财政征收权如亩捐等。”
网络解释:
亩捐
亩捐是清后期的一种附加税,主要行于江苏、安徽等省。清咸丰三年 (公元1853年) ,副都御史雷以减在江北里下河开办亩捐,以济军饷。1854年推行到扬州、通州两府各州县。当时江北亩捐以“地田肥瘠,业田多寡” 的标准,按地丁银数分别抽捐,大致每亩自20文至80文不等。其后江南各州县也举办,一般用作本地团练经费。安徽举办亩捐,是因“各州县支应县差,款项无出”。 有的每亩捐钱400文,有的每亩捐谷斗。此外,在湖南平江等县有按粮捐军费的,也类似亩捐。
亩
读音:mǔ亩mǔ(量)地积单位。十分等于一亩;一百亩等于一顷。现用市亩。一市亩等于六十平方市丈;合1/15公顷:~产。
捐
读音:juān捐juān(1)(动)舍弃;抛弃:~弃|~生(舍弃生命)|~躯。(2)(动)捐助:~献|~钱|募~。(3)(名)税收的一种名称:车~|上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