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工具.)法理fǎlǐ
(1) 法律的理论依据
英theory of law;legal principle⒈ 法律;法律原理。
引《东观汉记·张禹传》:“明帝以其明达法理,有张释之风,超迁非次,拜廷尉。”
《隋书·裴蕴传》:“藴亦机辩,所论法理,言若悬河,或重或轻,皆由其口,剖析明敏,时人不能致詰。”
宋王安石《未复旧官光禄寺丞赵瑾改大理寺丞制》:“尔造行不谨,陷於法理,比更赦宥,復序故官。”
李大钊《国情》:“以新约法为物,无吾儕管窥法理之餘地。”
⒉ 相术家谓骨法及皮肤纹理。
引汉王充《论衡·骨相》:“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
⒊ 佛教语。佛法的义理。
引《晋书·王珉传》:“时有外国沙门,名提婆,妙解法理,为珣兄弟讲《毗曇经》。”
南朝梁慧皎《高僧传·唱导论》:“唱导者,盖以宣唱法理开导众心也。”
法律与情理。《书经.吕刑》「惟察惟法,其审克之」句下汉.孔安国.传:「惟当清察罪人之辞,附以法理,其当详审能之。」
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
理读音:lǐ理lǐ(1)本义:治玉。(2)(名)物质组织的条纹;纹理。(3)(名)道理;事理。(4)(名)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5)(名)管理;办理。(6)(动)整理;使整齐:~发|~一~书籍。(7)(动)对别人的言语行动表示态度;表示意见(多用于否定):路上碰见了;谁也没~谁|置之不~。(8)(Lǐ)姓。
以某型号导弹为例,利用这种新颖的平行接近法理想约束方程,进行了航向自导回路的数字仿真,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从法理学、姓名学、民族认同和法经济学等角度来看,赵的名字都具有不合理性。
由于有关身份犯刑法理论本身的分歧以及司法实践中耿证困难等原因,对于受贿中各种家属参与行为的罪与非罪一直存在争议。
以有限之法文,绳无穷之事实,而能因应时宜,悉中肯綮,更有赖于执法者衡情酌理,善为解释,是则欲尽法律之用者,于法理之探研,尤未可忽。
目前,无论是理论方面,还是实务操作方面,海上危险货物运输都显现出其与众不同之处,这已经成为海商法理论界和航运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简单的说,此国际战争法法理就是:军事佔领后、依签署之和平条约条款进行之所佔领属地领土之处分。
文章从法理学、民法学和保险法学三个方面阐释了这一问题。
立法程序的公平是现代法律制度中立法公平不可或缺的法理内涵。我国在立法实践中存在着“部门立法”等立法不公现象,其直接原因应归结为我国的立法程序中的制度瑕疵。
富勒教授更通过这场论战,透彻阐述自己独出机杼的“程序自然法”观点,一举奠定现代自然法理论旗手的学术地位。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问题,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