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biànzhèngfǎ
(1) 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辩证法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之中,而这些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
英dialectics一种思想方法。创于黑格尔,为客观精神发展之过程,有正、反、合之程序,以见事物之变动性、关连性、矛盾性者。至马克斯及恩格斯,则将之倒转而视为一切自然物质变化之基本原理。
见“辩”。
證读音:zhèng1.见“证”。
2.同“症1”。
法读音:fǎ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