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法律[.好工具]规定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
亦作:法外施恩
法纪之外,给以宽大处理。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
明 李清《三垣笔记 附识中》:“其驰驱通义一带,亦不无微劳可悯。乞皇上法外施仁,俯从部议。”
当朝的圣人最恼的贪官污吏,也还算法外施仁,止于把他革职,发往军台效力。(清 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十三回)
从宽发落、法外施恩
法外施仁紧缩式;作宾语、分句;指宽大处理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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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
外读音:wài外wài(1)(名)基本义:外边;外边的:外边;外边的(2)(形)指自已所在地以外的:~地|~省。(3)(名)外国:~币|~钞。(4)(名)称母亲;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婆|~甥女。(5)(形)关系疏远的:~族|~人。(6)另外。(7)以外:郊~|局~。(8)非正式的;非正规的。(9)戏曲角色;扮演老年男子。
施读音:shī施shī(1)(动)施行;施展:实~|~工。(2)(动)给予:~礼。(3)(动)施舍:~与。(4)(名)在物体上加某种东西:~肥。(5)姓。
仁读音:rén[ rén ]1. 一种道德范畴,指人与人相互友爱、互助、同情等:仁义(a.仁爱与正义;b.通情达理,性格温顺,能为别人着想)。仁爱。仁政。仁人志士(仁爱有节操的人)。仁义礼智(儒家的伦理思想)。仁至义尽。一视同仁(同样看待,不分厚薄)。
2. 果核的最内部分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核桃仁儿。
3. 姓。
讯实奏闻,文宗法外施仁,传旨宗人府及刑部尚书宣示朱谕,赐其自尽。
恳祈恩台,大开慈隐,法外施仁,一语回天,得救归国,则恩台德海如山,西土众姓,无不衔恩於世世矣!临书不胜悚栗待命之至,谨启!
法外施仁,使妾身皈经皈法而皈佛;五中戴德,祝小姐多福多寿以多男。
但于法外施仁,原不因仁废法,正无庸鳃鳃过虑也。
我主已经知错了只求中堂法外施仁。
是则法外施仁,该盗当无不感激甘心者也。
而且矿山上一律如此,处处皆然,并没一个老板肯法外施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