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守法。
⒈ 亦作“廉灋”。清廉守法。参见“廉善”。
引《周礼·天官·小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羣吏之治……五曰廉灋。”
郑玄注:“法,守法不失也。”
唐元稹《唐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赠左散骑常侍裴公墓志铭》:“在华时,会刺史故相郢将至,旧法尽取行器於人,公不取给,官司所有粗陈之。其他廉法不挠皆称是。”
廉lián(1)(形)廉洁:清~|~耻。(2)(形)便宜:低~|价~物美。(3)(Lián)姓。
法读音:fǎ法fǎ(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