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配合;两半相合。特指两性的结合。
引《汉书·翟方进传》:“天地判合,乾坤序德。”
颜师古注:“言元帝既有威德,太后又兆符应,则是天地乾坤夫妻之义相配合也。”
晋葛洪《抱朴子·弭讼》:“人纲始於夫妇,判合拟乎二仪。”
《南史·顾协传》:“﹝顾协﹞少时将娉舅息女,未成昏而协母亡,免丧后不復娶。年六十餘,此女犹未他适, 协义而迎之。晚虽判合,卒无胤嗣。”
康有为《大同书》己部第一章:“后圣有作,患人之争,因人之情,制礼以崇之,凡两家判合者,以儷皮通其仪,为酒食召其亲友而号告之,高张其事以定其名分,为使人勿乱之也,於是夫妇之义成矣。”
判pàn(1)(动)分开;分辨:~断。(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3)(动)评定:批~|~卷子。(4)(动)判决:审~|~案。
合读音:hé,gě[ hé ]1. 闭,对拢:合眼。合抱。珠连璧合。貌合神离。
2. 聚集:合力。合办。合股。合资。
3. 不违背,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相应或相符:合格。合法。情投意合。
4. 应该:合该。合当。“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时而作”。
5. 总共,全:合家欢乐。
6. 计,折算:合多少钱。
7.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