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在公文上签字画押。
引宋朱熹《答黄直卿书》:“致仕文字为众楚所咻,费了无限口颊,今方得州府判押。”
《宋史·陈恕传》:“準即检寻恕前后改革兴立之事,类以为册,及以所出榜,别用新板,躬至恕第请判押。”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六章第一节:“清平官中一人为内算官,凡有文书,便代国王判押处置。”
长官在公文上签署文字画押。
判pàn(1)(动)分开;分辨:~断。(2)(动)显然(有区别):~若两人。(3)(动)评定:批~|~卷子。(4)(动)判决:审~|~案。
押读音:yā押yā(1)(动)把财物交给对方作为保证:抵~。(2)(动)暂时把人扣留:关~|拘~|看~。(3)(动)跟随着照料或看管:~车|~送。(4)(动)同“压”:~柜。押yā(1)(动)在公文、契约上签字或画符号;作为凭信:~尾。(2)(名)作为凭信而在公文、契约上所签的名字或所画的符号:花~|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