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法(.好工具)令条文。
⒈ 法则;法令条文。
引南朝梁陶弘景《与梁武帝启》:“唯逸少得进退其间,则玉科显然可观。”
南朝梁简文帝《囚徒配役事启》:“玉科重轻,金关墨綬,金书去取,更由丹笔,愚谓宜详立条例,以为永準。”
玉yù(1)本义:(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2)(形)比喻洁白或美丽:~颜|亭亭~立。(3)敬辞;指对方身体或行动:~音|~照。(4)(Yù)姓。
科读音:kē科kē(1)(名)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牙~|眼~。(2)(名)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秘书~|财务~。(3)(名)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科kē(动)〈书〉判定(刑罚):~以罚金。科kē(名)古装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