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情xùnqíng
(1) 曲hAo86.从私情
英act wrongly out of personal considerations⒈ 曲从私情。参见“徇私”。
引《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四年》:“其有优劣徇情,不叶公论者,当委监司随而弹之。”
明张居正《陈六事疏》:“若徇情,则不顾理之是非,事之可否,而惟人情之是便而已。”
臧克家《剑三今何在》:“剑三爱才,但不徇情。”
受私情左右,不能秉公处理事务。《资治通鉴.卷七十九.晋纪一.武帝泰始四年》:「其有优劣徇情,不叶公论者,当委监司随而弹之。」《文明小史.第二十八回》:「锡大军机不好徇情,散了个老虎班知县,就得了这个缺。」也作「徇私」。
徇(1)(动)依从;曲从:~情|~私。(2)(动)〈书〉对众宣示。(3)(动)〈书〉同“殉”。
情读音:qíng情qíng(1)(名)感情:热~|无~|温~。(2)(名)情面:人~|讲~|托~|求~。(3)(名)爱情:~书|~话|谈~。(4)(名)情欲;性欲:春~|发~期。(5)(名)情形;情况:病~|军~|实~|灾~。
贾雨村是徇情枉法、营私舞弊的赃官的一个典型代表。
包龙图是中国古代法不徇情的化身。
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绝不能徇情枉法,包庇坏人。
人民法庭,一定要依法办案,绝不允许徇情枉法,包庇坏人,损害人民利益。
法不徇情,父亲是法官,儿子犯罪照样难逃法网。
法不阿贵,法不徇情,作为国家公器的法律,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规范个人和群体的行为,维持社会秩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想那凶手杀人偿命,本来都是天经地议的,法不徇情,便是王府侍卫也都应概莫能外才是。
徇情面,行报复,深文曲笔,以逞其私图,与夫唯诺成风,嗫嚅不出,知而不言,隐而不发,皆为旷职。
廉洁奉公不谋私,秉公执法不徇情。
乾隆时,物阜民殷,兵力强盛,高宗励精图治,疆吏咸凛凛,是非好恶,一秉大公,不敢逞私徇情;苟涉欺妄,诛谪随之。